私隐政策
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1. 一般规定
本个人资料处理政策是根据2006年7月27日第152-FZ号联邦法律”关于个人资料”(以下简称”个人资料法”)的要求制定的,并界定了处理个人资料的程序及确保个人资料安全的措施。 它们由LLC Garantek(以下简称运营商)承担。
1.1. 经营者在处理其个人资料时,应遵守人权和公民权利及自由,包括保护私隐、个人和家庭秘密的权利,这是实施其活动的最重要目标和条件。
1.2. 本运营商关于处理个人数据的政策(以下简称政策)适用于运营商可以收到的有关网站访问者的所有信息。 https://garantech.ru /。
2. 政策中使用的基本概念
2.1. 自动个人数据处理是使用计算机技术处理个人数据。
2.2. 阻止个人数据是暂时终止处理个人数据(除非有必要处理以澄清个人数据)。
2.3. 网站是图形和信息材料的集合,以及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以确保它们在互联网上的网络地址可用https://garantech.ru /。
2.4. 个人数据信息系统是一组包含在数据库中的个人数据以及确保其处理的信息技术和技术手段。
2.5. 个人数据的去人性化-在不使用其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确定个人数据是否属于特定用户或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的行为。
2.6. 个人数据处理是指在使用或不使用个人数据自动化工具的情况下执行的任何操作(操作)或一组操作(操作),包括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修改),提取,使用,转移(分发,提供,访问),人格解体,阻止,删除和销毁个人数据。
2.7. 运营商-独立或与其他人共同组织和/或处理个人数据的国家机构,市政机构,法人实体或个人,以及确定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要处理的个人数据的组成,
2.8. 个人数据—直接或间接与网站特定或可识别用户相关的任何信息https://garantech.ru /。
2.9. 个人资料当事人授权发布的个人资料,是指个人资料当事人同意按照《个人资料法》规定的程序处理个人资料当事人授权发布的个人资料(以下简称授权发布的个人资料),从而可查阅的个人资料。
2.10. 用户-本网站的任何访客https://garantech.ru /。
2.11. 提供个人资料—旨在向某个人或某一圈子人士披露个人资料的行动。
2.12. 个人资料的传播—任何旨在向无限期人士披露个人资料(个人资料的转移)或熟悉不限人数的个人资料的行动,包括在媒体上公布个人资料、在资讯及电讯网络上张贴个人资料,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查阅个人资料的途径。
2.13. 个人数据的跨境转移是指将个人数据转移到外国领土给外国当局、外国个人或外国法律实体。
2.14. 销毁个人资料—任何因个人资料永久销毁而无法进一步恢复个人资料系统内的个人资料内容及/或个人资料的主要载体的行动均会被销毁。
3. 经营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1. 经营者有权:
—从个人信息主体处接收包含个人数据的可靠信息和/或文件;
—如个人资料当事人撤回处理个人资料的同意,以及发出终止处理个人资料的要求,营办商有权在没有个人资料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资料,但须有《个人资料法》所订明的理由;
-独立确定必要和足够的措施的组成和清单,以确保履行个人数据法律规定的义务以及根据其采取的监管法律行为,除非个人数据法律或其他联邦法律
3.2. 经营者有义务:
-应个人资料当事人的要求,向其提供与处理其个人资料有关的资料;
—根据俄罗斯联邦现行立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处理个人数据;
—根据《个人资料法》的要求,回应个人资料当事人及其法律代表的要求和要求;
—应本机构的要求,在收到该要求之日起10天内向授权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保护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
-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不受限制地访问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采取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保护个人数据免受非法或意外访问,破坏,修改,阻止,复制,提供,传播个人数据,以及与个人数据相关的其他非法行为;
—根据《个人资料法》规定的程序及个案,停止传送(分发、提供、查阅)个人资料,停止处理及销毁个人资料;
-履行个人资料法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4. 个人资料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4.1. 个人资料的主体有权:
-接收有关处理其个人数据的信息,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 该等资料由营办商以可查阅的形式提供给个人资料当事人,不应包含与其他个人资料当事人有关的个人资料,但有合法理由披露该等个人资料的情况除外。 个人资料法例规定了资料清单及取得资料的程序;
-要求运营商澄清其个人数据,如果个人数据不完整,过时,不准确,非法获取或对于所述处理目的不是必需的,则阻止或销毁它们,以及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保;
-在处理个人资料时,提出事先同意的条件,以便在市场上推广商品、工程和服务;
-撤销对处理个人资料的同意,以及发出终止处理个人资料的要求;
-就保障个人资料当事人的权利或在法庭上就营办商在处理其个人资料时的非法行为或疏忽向获授权机构提出上诉;
-行使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4.2. 个人资料的主体有义务:
—为操作员提供有关自己的可靠信息;
-通知运营商有关其个人数据的澄清(更新,修改)。
4.3. 未经运营商同意,向运营商提供关于自己的虚假信息或关于另一个人数据主体的信息的人应根据俄罗斯联邦的立法承担责任。
5. 个人资料处理原则
5.1. 个人资料是在合法和公平的基础上处理的。
5.2. 个人数据的处理仅限于实现特定,预定和合法的目的。 不允许处理与个人数据收集目的不相容的个人数据。
5.3. 不允许合并包含个人数据的数据库,其处理是为了彼此不相容的目的而进行的。
5.4. 只有符合处理目的的个人资料才会被处理。
5.5. 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内容和数量符合规定的处理目的。 处理后的个人资料不允许与处理所述目的有关的冗余。
5.6.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确保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其充分性,以及在必要时与个人数据处理目的的相关性。 运营商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或确保他们被采取删除或澄清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数据。
5.7. 个人资料的储存方式使个人资料的主题得以确定,但个人资料处理的目的所要求的时间不超过个人资料处理的目的,除非联邦法律规定个人资料储存的期限,即个人资料当事人是一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协议。 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被处理的个人数据在达到处理目标或失去实现这些目标的需要时被销毁或人格解体。
5.8. 当用户收到第三方资源的促销代码,优惠券或其他促销和折扣时,不会传输个人数据。
6. 处理个人资料的条件
6.1. 个人资料的处理是在处理个人资料的个人资料的同意下进行的。
6.2. 为了实现俄罗斯联邦国际协议或法律规定的目标,履行俄罗斯联邦立法赋予经营者的职能,权力和职责,必须处理个人数据。
6.3. 处理个人资料对于司法、执行司法行为、根据俄罗斯联邦关于执行程序的立法须执行的另一机构或官员的行为是必要的。
6.4. 处理个人资料是履行个人资料当事人是一方或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协议所必需的,也是在个人资料当事人倡议下订立协议或个人资料当事人将作为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协议所必需的。
6.5. 个人数据的处理对于行使运营商或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或实现具有社会意义的目标是必要的,前提是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
6.6. 个人数据正在处理中,个人数据主体或应其要求向不限数量的人提供访问权限(以下称为公开提供的个人数据)。
6.7. 根据联邦法律,个人数据将被公布或强制披露。
7. 收集、储存、转移及其他处理个人资料的程序
运营商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性通过实施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来确保,以完全符合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现行立法的要求。
7.1. 营办商确保个人资料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排除未经授权人士查阅个人资料。
7.2. 在任何情况下,用户的个人资料绝不会转移给第三者,除非与现行法例的实施有关,或个人资料当事人同意营办商将资料转移给第三者,以履行民事合约所规定的义务。
7.3. 如果个人数据不准确,用户可以通过向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通知来独立更新它们。 info@garantech.ru 标有”更新个人资料”。
7.4. 个人数据处理的期限取决于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的实现,除非合同或适用法律另有规定。
用户可以随时通过向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通知来撤销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 info@garantech.ru 标有”撤回同意处理个人资料”。
7.5. 第三方服务(包括支付系统,通信设施和其他服务提供商)收集的所有信息均由指定人员(运营商)根据其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进行存储和处理。 个人资料的主题及/或指定文件。 运营商不对第三方的行为负责,包括本段中指定的服务提供商。
7.6. 个人资料当事人对转让(不允许查阅)以及对允许分发的个人资料的处理或处理条件(不允许查阅)所规定的禁止,不适用于在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国家、公共和其他公共利益中处理个人资料的情况。
7.7.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运营商确保个人数据的机密性。
7.8. 在交付货物时,操作员可能会收集有关最终交付点和收件人的数据,以便准确计算路线。 货物运输是在运输公司和快递服务的帮助下进行的。 价格根据承运人的关税取决于货物的体积和重量,以及距离出发地的距离。
7.9. 营办商储存个人资料的形式,可在不超过处理个人资料的目的所需的时间内,决定个人资料的主题,除非联邦法律规定个人资料储存期限,而个人资料当事人是一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协议。
7.10. 终止个人数据处理的条件可能是实现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个人数据主体的同意到期,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同意或终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要求,以及识别
8. 操作员使用收到的个人数据执行的操作列表
8.1. 运营商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更改),提取,使用,传输(分发,提供,访问),去人性化,阻止,删除和销毁个人数据。
8.2. 运营商在接收或不接收和/或传输通过信息和电信网络接收的信息的情况下自动处理个人数据。
9. 个人资料的跨境转移
9.1. 在跨境转移个人资料的活动开始前,营办商有义务通知保护个人资料当事人权利的授权机构有意进行跨境转移个人资料(该通知与处理个人资料的意向通知分开发出)。
9.2. 在提交上述通知之前,经营者有义务从计划跨境转移个人资料的外国当局、外国个人和外国法律实体取得有关资料。
10. 个人资料的保密
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否则运营商和其他获得个人数据访问权限的人员有义务在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不向第三方披露或分发个人数据。
11. 最后条款
11.1. 用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与运营商联系,收到与处理其个人数据相关的感兴趣问题的任何澄清。 info@garantech.ru
11.2. 运营商的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任何更改都将反映在本文件中。 该策略无限期有效,直到它被新版本取代。
11.3. 该政策的当前版本可在互联网上免费获取,网址为https://garantech.ru/policy …